发布时间:2024/4/7 17:12:50 更新时间:2024/4/7 17:12:50 来源:

各有关单位:

  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发展战略,促进智慧建筑建设与运营,助力绿色低碳发展,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新修订发布的《智慧建筑评价标准》T/CREA 002—2023(以下简称“新标”),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,原《智慧建筑评价标准》T/CREA 002-2020、T/CBIMU 14—2020(以下简称“旧标”)同时废止。为规范智慧建筑评价工作,进一步明确智慧建筑评价标准的执行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  一、2024年2月1日前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在2025年2月1日前可按旧标进行智慧建筑评价。

  二、2024年2月1日后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应按新标进行智慧建筑评价。

  三、2025年6月30日前对已取得智慧建筑设计标识(旧标)的民用建筑项目可按旧标进行智慧建筑运行评价。

联系人:王  尊 15686568176,zhjzrc@126.com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朱超飞 18611706095,trophyzhu@126.com

 

中国房地产业协会

2024年4月1日

 

来源:中房网